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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卫平
 

胡卫平,男,19641010日生,曾任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主任,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主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北京师范大学与英国伦敦大学联合培养的心理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科学教育学、教师教学发展。在British Journal of Educational Psycholog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cience Education, Research in Science Educa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sychology, Psychology of Aesthetics, Creativity, and the ArtsCreativity Research Journal, Journal of Creative Behavior, 心理学报、教育研究等国内外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近200篇,其中SSCI刊物30余篇。

获奖情况:

     1.山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08,第5人);

     2.陕西省先进工作者(2012,个人奖);

     3.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 一等奖(2013,第,6人);

     4.国家首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 二等奖(2014,第1人);

     5.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 特等奖(2015,第2人);

     6.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 一等奖(2016,第1)

主要贡献:

     1.提出了“思维型教学理论”,用以作为高教教师教学发展的理论基础;

     2.构建了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五级层级结构模型,指导教师教学发展规划,为不同发展阶段教师量身定制教学发展内容;在该理论的基础上开发了相应的课程;

     3.提出了“理论指导+案例分析+情境模拟+自主反思+行为反馈”的集中实训模式,并完成了培养与培训工作;

     4.设计了“教学实践+专业发展培训+个性化指导”和“个人发展+教学团队培育” 相结合的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模式,并开展了分层实训;

     5.研制教师教学能力评估标准和测评工具、并在信息化环境下实现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模式及实训效果评估,并搭建教师教学能力实训平台、整合校内外实训团队;研发支撑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信息化平台和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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